#人民日报刊文公共场所吸烟为何禁而不止#

  • 新京报
  • 2025-06-11 09:13:03
人民日报刊文公共场所吸烟为何禁而不止公共场所吸烟为何禁而不止“一些地方颁布了禁烟令,但执行起来时紧时松。”“没有禁烟标识,也没人劝阻顾客抽烟。”“所有工作人员被迫吸入二手烟”还有人在写字楼、住宅楼的电梯、楼道甚至学校教学楼吸烟。

吸烟的危害众所周知,“虽然全国性公共场所控烟规定暂未出台,但一些法律法规已奠定了室内禁烟的基调。”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娟介绍,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此外,北京、上海、深圳、武汉等多地出台了地方性控烟法规,制定了不少具体措施。如武汉市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个人,“可以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规定义务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等等。

公共场所控烟并非无章可循,难在相关规定的执行与落实。“有次在电梯,我提醒同乘的人别抽烟了,对方瞪我一眼:‘你管得着吗?’”湖南长沙市读者汪女士说。与此同时,一些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对吸烟行为采取放任态度。如餐饮企业不愿得罪食客,对吸烟者往往“睁只眼、闭只眼”。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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