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真的吗微博公开课...
- 钟大厨在江湖
- 2025-02-13 01:41:10



1、不罚是有条件的。对于初犯,要求说清进货渠道、金额不超过500、没吃出问题、及时改正。对于再犯,条件更苛刻,除前面几条,还要求产品未出售,2年内最多免罚2次。
初犯免罚的条件还凑合,再犯要求“未售出”其实很有挑战。商家不太可能在结账环节每一个包装都检查保质期,对于商品繁多的商超或者街头巷尾的夫妻小卖部来说,2年2次的免死金牌只怕不够用。具体效果如何,得实施一段时间再看。
2、超过保质期是食品安全问题吗?
保质期和食品安全没啥必然联系,更像是商业上的承诺和契约。实际上世界主要经济体中,把保质期当成红线的恐怕只有中国。美国农业部网站有个问答,详细解释了四种不同“日期”的含义,分别是最佳赏味期、销售截止期、保存期(类似中国的保质期)、冷冻保存期。无一例外都强调不是安全日期。
3、食品超过保质期怎么办?
如果是在购买环节遇到这样的情况,正常维权即可。如果是买回家的食品超过保质期,无论是否开封(比如用了一半的酱油、食用油),金标准就是“坏了没”。如果味道不对、颜色不对、长霉、生虫等,扔掉即可。如果各方面都和正常产品差不多,完全可以接着吃。当然扔掉也行,反正花的是你自己的钱。
这个春节,家人用过期了2年多的调料包做了蜜汁红烧肉,味道好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