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16次女子多次逃跑与报警均以失败告终#
- 澎湃新闻
- 2024-11-27 11:57:30
【被家暴16次女子多次逃跑与报警均以失败告终】2年被家暴16次女子幸存后的580天 澎湃新闻持续跟拍自述2年被家暴16次的玉梅,记录她幸存后的580个日夜。2024年1月,检方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起诉其前夫贺某阳,目前该案正待一审开庭。
玉梅说,除第一次外,后续每次报警,她都坚持要求依法处理,但得到的答复不尽相同——你们是夫妻,夫妻和外人不一样;你们都有孩子了,要为孩子考虑。仿佛应验了贺某阳曾对她说过的话:一个女人,领了结婚证、怀孕了,就像放风筝一样,随时可以拽回来。她想不通:“难道一张结婚证就可以把我和他牢牢绑定在一起吗?”
为了离开施暴环境,她选择逃跑。2023年9月26日,贺某阳离开派出所后,玉梅没有回家。她坐上了去重庆的高铁,前往朋友家中躲避。过了不到一周,贺某阳找到了她。
“我朋友一开门,他直接一下子冲进来了,”玉梅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他把我朋友家从上到下都翻了一遍,之后就让我们两个坐在沙发上,他就坐在餐桌旁边,把我手机也抢走了。”趁贺某阳不注意时,朋友才设法联系外界帮忙报警。
在重庆辗转数日后,玉梅决定回到成都,“当时想着,他一直在重庆找我,可能想不到我会回去,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出于谨慎,她打了一辆顺风车,用现金支付了车费。
她说,自己换掉了手机号,借用他人身份证租住在成华区一栋公寓,距离贺某阳当时的住所至少20公里。安顿下来后,她找了份在美容院上班的工作。
平静的生活没有持续太久,玉梅说,2023年10月28日前后,她照常坐地铁回家,刚准备出站,就看到贺某阳在十米开外等着自己。回忆这段经历时,她带着澎湃新闻记者去到当时的地铁站,该站有四个出口,下班高峰时人流密集,“他就在我要出入的地铁口等着我。”玉梅说,她至今仍然无法想通,贺某阳究竟是怎么一次次找到自己的。
无论如何,逃跑变得更加困难。“我上班,他就送我去上班。我下班的时候,他就已经提前在那里等着我。他说,只要我跑或者有别的想法,他就去我单位闹,”玉梅说。
2023年4月15日,最后一次家暴发生前九天,是玉梅最接近离婚的一次。当天中午,贺某阳在砂锅店向玉梅泼去四盘滚烫的砂锅。店员报警后,玉梅在派出所坚持要求依法处理。民警再次以家庭纠纷为由劝她选择调解时,她第一次失控了。
“我说,如果你们的女儿,你们的姐姐,你们的妹妹,你们的妈妈遇到这种事情了,你们还会这样轻描淡写一句话,‘你们都有孩子了,要为孩子考虑’,你们还会说这句话吗?”
最终,在警方的劝说下,玉梅和贺某阳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她放弃分割财产,抚养权归男方所有,每月向其支付5000元的抚养费。“当时我的想法就是,只要他同意离婚,只要他放过我,让我有一条生路就可以。”她说。
在办案人员的见证下,双方约定好了去民政局办理手续的时间。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需携带离婚协议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三十日离婚冷静期过后,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离婚证,方可认定为生效。但刚出派出所的门,贺某阳便反悔了。
至此,玉梅多次报警、尝试逃跑、协议离婚,试图摆脱家庭暴力的阴影,均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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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梅说,除第一次外,后续每次报警,她都坚持要求依法处理,但得到的答复不尽相同——你们是夫妻,夫妻和外人不一样;你们都有孩子了,要为孩子考虑。仿佛应验了贺某阳曾对她说过的话:一个女人,领了结婚证、怀孕了,就像放风筝一样,随时可以拽回来。她想不通:“难道一张结婚证就可以把我和他牢牢绑定在一起吗?”
为了离开施暴环境,她选择逃跑。2023年9月26日,贺某阳离开派出所后,玉梅没有回家。她坐上了去重庆的高铁,前往朋友家中躲避。过了不到一周,贺某阳找到了她。
“我朋友一开门,他直接一下子冲进来了,”玉梅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他把我朋友家从上到下都翻了一遍,之后就让我们两个坐在沙发上,他就坐在餐桌旁边,把我手机也抢走了。”趁贺某阳不注意时,朋友才设法联系外界帮忙报警。
在重庆辗转数日后,玉梅决定回到成都,“当时想着,他一直在重庆找我,可能想不到我会回去,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出于谨慎,她打了一辆顺风车,用现金支付了车费。
她说,自己换掉了手机号,借用他人身份证租住在成华区一栋公寓,距离贺某阳当时的住所至少20公里。安顿下来后,她找了份在美容院上班的工作。
平静的生活没有持续太久,玉梅说,2023年10月28日前后,她照常坐地铁回家,刚准备出站,就看到贺某阳在十米开外等着自己。回忆这段经历时,她带着澎湃新闻记者去到当时的地铁站,该站有四个出口,下班高峰时人流密集,“他就在我要出入的地铁口等着我。”玉梅说,她至今仍然无法想通,贺某阳究竟是怎么一次次找到自己的。
无论如何,逃跑变得更加困难。“我上班,他就送我去上班。我下班的时候,他就已经提前在那里等着我。他说,只要我跑或者有别的想法,他就去我单位闹,”玉梅说。
2023年4月15日,最后一次家暴发生前九天,是玉梅最接近离婚的一次。当天中午,贺某阳在砂锅店向玉梅泼去四盘滚烫的砂锅。店员报警后,玉梅在派出所坚持要求依法处理。民警再次以家庭纠纷为由劝她选择调解时,她第一次失控了。
“我说,如果你们的女儿,你们的姐姐,你们的妹妹,你们的妈妈遇到这种事情了,你们还会这样轻描淡写一句话,‘你们都有孩子了,要为孩子考虑’,你们还会说这句话吗?”
最终,在警方的劝说下,玉梅和贺某阳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她放弃分割财产,抚养权归男方所有,每月向其支付5000元的抚养费。“当时我的想法就是,只要他同意离婚,只要他放过我,让我有一条生路就可以。”她说。
在办案人员的见证下,双方约定好了去民政局办理手续的时间。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需携带离婚协议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三十日离婚冷静期过后,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离婚证,方可认定为生效。但刚出派出所的门,贺某阳便反悔了。
至此,玉梅多次报警、尝试逃跑、协议离婚,试图摆脱家庭暴力的阴影,均以失败告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