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患红斑狼疮赴瑞士安乐死
- 平原公子赵胜
- 2024-10-26 19:54:36
沙白安乐死建议媒体谨慎美化、吹捧这件事,不要“温情脉脉”包装一个“精致、自由”的灵魂。
你有没有想过,“安乐死”也可以成为一门生意?
在今年更早的时候,一位来自美国的女性,佐治亚州55岁的詹妮弗,跑到瑞士准备安乐死的时候,却传出了不太“安乐”的消息……
为了来到瑞士进行安乐死,詹妮弗从银行中取走了自己毕生的积蓄4万美元。但等她到了瑞士才发现,这次的安乐死跟她想象得完全不同。她原本只是想安安静静地死去,结果却变成了一场“营销狂欢”,作为即将第一个使用“Sarco自杀舱”的患者,她被各种曝光、营销,更痛苦的是,该组织的成员还一直不断地PUA她,强迫她进行各种消费。
该组织的工作人员要求她住在指定的酒店,强迫她花掉她的钱,一晚上超过1400美金,并告诉她“死后就不需要这些钱了”。
“安乐死”宣传里说是“免费”的,然而实际上包括液氮、后续火化、住宿、机票都要收费,且在哪里花、花多少全部由该组织指定。唯一不收费的是按那个按钮。
该组织还找来大量媒体给她拍照宣传,在她明确要求不要采访时,仍然以“反正都要死了”为由给安排媒体。并且在其咳血后,阻止她去找医生,也不许她吃药。
詹妮弗认为这是一种对病人的剥削和折磨,一点也不“安乐”。
结果,该组织恼羞成怒,告知她“由于精神健康问题,她不能使用设备”。最后,詹妮弗花光了所有钱,身无分文留在瑞士,数天后去世,死因不明。
这手法很熟悉,我们应当称之为“吃绝户”。
还得是老欧洲优雅、有底蕴、讲格调、有吃相,吃绝户都能打出“人文关怀”、“科技自杀”的幌子。
对了,瑞士是世界上少数几个允许协助自杀的国家,只要“帮助自杀者自杀的人没有出于任何私利动机即可”。
但这个“动机”,在法律上灵活性就很强,按照这个逻辑推导下去,“合法杀人”就不远了。
这样看来,《人类清除计划》、《器官买卖》那就不是阴谋论了。
所以,我反对“安乐死合法化”。
我理解疾病缠身的痛苦,我也理解身患绝症看不到希望的痛苦,但安乐死合法化不是解决这种痛苦的方法,因为这是在搞“底线滑坡”。
举个例子,芬兰也是安乐死合法国家,但他们搞出来一个逆天的安乐死案例,一位28岁的姑娘患有抑郁症,感觉“极度痛苦”,申请安乐死,芬兰安乐死委员会居然同意了!
芬兰安乐死委员会一本正经地回应:“因为抑郁症带来的痛苦不亚于生理性疾病,因此批准其安乐死,毫无问题”。
得绝症不太容易,得抑郁症可就太容易了。
还有一个更为逆天的案例:加拿大一位女性残疾退伍军人,因出入不方便向政府申报资助加建助残设备……加拿大政府建议她去安乐死。
投入资金帮助残疾人不容易,让残疾人去“安乐死”就太容易了。
看看这些媒体的宣传口径吧——
“无法忍受痛苦”,所以选择“安乐死”,那么天底下“痛苦”的事情就太多了。
“使用激素丑陋痛苦得活着,不如美丽潇洒的归去”,那么天底下难熬的事情就太多了,想要“美丽潇洒归去”太容易了。
我不否认红斑狼疮带来的痛苦,我也不否认病人在生理和精神上遭受的折磨。
人的选择是自由的,但铺天盖地炒作、营销的目的是什么?女子患红斑狼疮赴瑞士安乐死安乐死
你有没有想过,“安乐死”也可以成为一门生意?
在今年更早的时候,一位来自美国的女性,佐治亚州55岁的詹妮弗,跑到瑞士准备安乐死的时候,却传出了不太“安乐”的消息……
为了来到瑞士进行安乐死,詹妮弗从银行中取走了自己毕生的积蓄4万美元。但等她到了瑞士才发现,这次的安乐死跟她想象得完全不同。她原本只是想安安静静地死去,结果却变成了一场“营销狂欢”,作为即将第一个使用“Sarco自杀舱”的患者,她被各种曝光、营销,更痛苦的是,该组织的成员还一直不断地PUA她,强迫她进行各种消费。
该组织的工作人员要求她住在指定的酒店,强迫她花掉她的钱,一晚上超过1400美金,并告诉她“死后就不需要这些钱了”。
“安乐死”宣传里说是“免费”的,然而实际上包括液氮、后续火化、住宿、机票都要收费,且在哪里花、花多少全部由该组织指定。唯一不收费的是按那个按钮。
该组织还找来大量媒体给她拍照宣传,在她明确要求不要采访时,仍然以“反正都要死了”为由给安排媒体。并且在其咳血后,阻止她去找医生,也不许她吃药。
詹妮弗认为这是一种对病人的剥削和折磨,一点也不“安乐”。
结果,该组织恼羞成怒,告知她“由于精神健康问题,她不能使用设备”。最后,詹妮弗花光了所有钱,身无分文留在瑞士,数天后去世,死因不明。
这手法很熟悉,我们应当称之为“吃绝户”。
还得是老欧洲优雅、有底蕴、讲格调、有吃相,吃绝户都能打出“人文关怀”、“科技自杀”的幌子。
对了,瑞士是世界上少数几个允许协助自杀的国家,只要“帮助自杀者自杀的人没有出于任何私利动机即可”。
但这个“动机”,在法律上灵活性就很强,按照这个逻辑推导下去,“合法杀人”就不远了。
这样看来,《人类清除计划》、《器官买卖》那就不是阴谋论了。
所以,我反对“安乐死合法化”。
我理解疾病缠身的痛苦,我也理解身患绝症看不到希望的痛苦,但安乐死合法化不是解决这种痛苦的方法,因为这是在搞“底线滑坡”。
举个例子,芬兰也是安乐死合法国家,但他们搞出来一个逆天的安乐死案例,一位28岁的姑娘患有抑郁症,感觉“极度痛苦”,申请安乐死,芬兰安乐死委员会居然同意了!
芬兰安乐死委员会一本正经地回应:“因为抑郁症带来的痛苦不亚于生理性疾病,因此批准其安乐死,毫无问题”。
得绝症不太容易,得抑郁症可就太容易了。
还有一个更为逆天的案例:加拿大一位女性残疾退伍军人,因出入不方便向政府申报资助加建助残设备……加拿大政府建议她去安乐死。
投入资金帮助残疾人不容易,让残疾人去“安乐死”就太容易了。
看看这些媒体的宣传口径吧——
“无法忍受痛苦”,所以选择“安乐死”,那么天底下“痛苦”的事情就太多了。
“使用激素丑陋痛苦得活着,不如美丽潇洒的归去”,那么天底下难熬的事情就太多了,想要“美丽潇洒归去”太容易了。
我不否认红斑狼疮带来的痛苦,我也不否认病人在生理和精神上遭受的折磨。
人的选择是自由的,但铺天盖地炒作、营销的目的是什么?女子患红斑狼疮赴瑞士安乐死安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