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游客在长城城墙上刻字
- 方青松
- 2023-03-25 10:23:31
警方通报游客在长城城墙上刻字 在八达岭长城刻字游客被行政拘留
延庆警方情况通报:针对群众举报“有游客在长城城墙上刻字”情况,延庆警方经调查,将违法人员孟某某(男,35岁)查获,该人对3月21日在八达岭景区游玩时,在长城墙体上刻字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延庆警方已对孟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文保有方
宜兴市
延庆警方情况通报:针对群众举报“有游客在长城城墙上刻字”情况,延庆警方经调查,将违法人员孟某某(男,35岁)查获,该人对3月21日在八达岭景区游玩时,在长城墙体上刻字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延庆警方已对孟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