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中国电影产业发展如火如荼。不久前上映的战争片《长津湖》创下55.32亿元的高票房,成为国产电影中当之无愧的爆款。相关数据显示,仅2021年上半年,中国电影就实现了275亿元的总票房收入,是北美同期票房的3倍。截至11月3日,中国电影累计票房已达425.46亿元,继续引领全球市场。
随着中国电影业的快速发展,更多的资本看到了巨大的市场红利和潜力。与此同时,单部电影的投资回报也不断刷新人们的认知,让不少投资者趋之若鹜。不幸的是,只有少数投资者获得了高额的红利回报,更多的投资者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近日,《法人》记者采访了众多投资电影的受害者、影视行业人士、专注于电影投资纠纷和合规业务的律师,试图揭开个人投资电影的风险盖。
嘉宝提醒大家:小心虚假电影投资平台,警惕电影众筹骗局!-嘉宝影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越来越多的个人投资者开始参与电影项目的投资。但由于直接以个人名义作为电影投资方、出品方、制片方在国内是不允许的。为了达到投资目的,行业内常见的做法是将上游公司的溢价卖给下游个人,从而完成类似众筹的投资行为。
个人投资电影,隐藏着很多投资陷阱,投资者经常面临血本无归的局面,山西的杨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她告诉记者,2019年9月,她加入了一个股票分享小组,但一段时间后,老师开始诱导小组成员购买电影份额。为了增加可信度,老师还把一个自称是电影公司的工作人员拉进群里,在签约仪式上拍了几百万的电影合同和现场照片,并承诺在短时间内上映,然后等待收入分红。
在他们的一步下,我投资了50万元.杨女士对记者说:奇怪的是,投资完群就没人说话了。过了几天,老师解散了这个群,删除了我的微信。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到目前为止,钱还没有来。根据记者了解,杨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一些个人投资者做着电影红利的梦想,最终赔得血本无归,沦为被割的韭菜。
张博(化名)是北京做实体生意的商人。三年前,在一个微信群里,他偶然看到了电影投资项目分红的介绍,其中提到投资回报高达几十倍。群里发消息的黄女士还分析了电影项目背后的制片人、演员阵容和未来票房收入。听了这么专业的讲解,张先生动心了,先后投资80万,随后也没有消息。半年后,张先生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了一些电影众筹骗局的报道,想起了自己签订的几份电影投资协议,如梦初醒。他迅速联系了投资的影视公司,被告知电影亏损,投资80万元只剩下3222元。
真没想到,电影业的水这么深,辛苦攒了10年的钱,几乎都打了水漂儿,悔不当初啊。
张先生说。
十月十八日,记者采访了销售电影份额的李丽(化名)。她给记者发了很多院线电影、网剧等领域的电影项目书,包括院线电影《扫毒3》《危机路线》《吴风不允许浪》等。她告诉记者:个人投资电影是千分之一投资,购买份额,采用票房分账收入模式。
李女士向记者介绍了她等待转让份额的电影项目。其中《扫毒3》起投300万元,现阶段转让价格2.4亿元,每个阶段转让价格和份额在3%至1%之间。目前,危机航线转让价格为2.6亿元,转让份额在5%至1%之间。暂定出售总价1.2亿元的吴风不许浪,目前出让份额在10%至5%之间。
11月9日,电影界人士洋子(化名)告诉记者,影视投资项目一般通过众筹转让份额,票房高的电影确实有分红的可能。例如《大圣归来》,89名众筹投资者共投资780万元,总票房达到9.56亿元,平均每人投资收益25万元。据悉,为该片宣发资金众筹,是出品人路伟的一时兴起。没想到,仅仅一天,就有70多位朋友加入了西游电影众筹微信群,众筹金额从1万元到几万元不等。所有参与者都是以个人名义直接入股这部电影的领头羊,以此方式参与这部投资总额约6000万元的电影项目。电影上映后,票房可观,每个投资者收入4倍。这部电影也被誉为中国电影史上第一部众筹成功的电影。
但洋子也提到,这类项目很少,分红的前提是电影拍摄完成并盈利,而且由于前期电影市场相对封闭,个人投资电影的风险极高。
11月9日,电影投资者姚华告诉记者,电影投资的常见模式是电影投资者不虚增成本,以固定的份额价格进行融资和销售。例如投资50万元,可以获得0.1%的电影收益权,未来的发行也是基于0.1%的票房。这种情况相对没有合法性,但客观来说,其实是利用自然人不了解电影市场票房的分配构成,容易导致利润缩水或误解。
姚华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一部电影的收益是50亿元,去掉院线收益,电影专项基金税费,发行代理费等等,真正留给投资者的,大概在30%到35%之间。在这个范围内,如果以30%计算,投资者只能在50亿元的票房中获得15亿元。在15亿元内,作为基础投资者、制、制片人、主创奖励等。,然后拆分,下游投资者能获得的收益比例会很低。在这种情况下,制作理财产品或拆分份额向他人融资,大多注定失败,容易引发群体诉讼,甚至对电影声誉产生不良影响。此外,上述方法往往导致电影份额被放入一些投资理财集团或股票集团进行销售。杀熟的情况很多,越来越像传销融资模式,风险很大。
对此,著名电影制片人姜岱曾警告说:只有少数投资电影的个人投资者能赚钱。一般来说,制造商会尽最大努力规避风险,收获下游韭菜。所以提醒个人投资者不要对市场抱有幻想,电影行业入市要谨慎。
投资电影有哪些法律风险?11月9日,北京陶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电影投资结构方面,个法人实体,无论是作为投资者、制片人还是制片人。在行政管理方面,根据内容审查和电影产业化流程的需要,个人作为联合协议的一方,一般不能通过行政审批委托。《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申请制作许可证、拍摄许可证、电影供应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等都需要是法人实体。
王军介绍,从行业角度来看,近年来,一些投资者将电影份额作为金融产品进行对外融资,个人成为融资对象,将单一合同分为众筹投资。这些行为在内容审查和行政监督方面都存在很大问题。他认为,众筹具有很高的法律风险和非法集资,非常接近非特定公众吸收公众存款,属于法律灰色地带和红线的边缘。众筹本身具有很大的不可控性、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甚至刑事风险。
据了解,当投资者转让或再融资电影份额时,必须是溢价,合同一般以生产成本或票房估计为基础,向投资者出售。其中,电影的核心成本和评估方法容易被虚报或隐瞒,涉嫌合同欺诈。王军进一步表示:假设票房预计30亿元,结果不到1亿元,那么这种情况是重大误解还是明显不公平?合同法定除斥期过后,更有争议。
11月9日,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余文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中国电影市场刚刚起步,缺乏相对成熟的规则,个人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普通个人投资者对电影制作公司的资质和信誉缺乏判断,无法调整电影项目,容易被混水摸鱼的销售公司或个人欺骗。此外,电影项目书籍属于格式文本,合同条款基本上是为了维护项目方的利益,限制投资者,保护较少,投资者容易忽视,缺乏具体了解后续收入金额的有效手段。
(2021年11月《法人》杂志第213期一线调查栏目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