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案例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11件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之二”;司法观点见《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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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23 07:41:39
完成一个原配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财产的案件代理意见。
原配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款项之法律依据和诉讼逻辑推理:根据《民法典》第一条、第八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之间具有忠实义务,不得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夫妻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利,但是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社会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属于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挑战道德底线,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应当认定发生在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赠与行为归属无效,第三者应当予以返还。
关于被诉第三者是否全额返还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半数的份额,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如果仅判决第三者返还一半的款项等于变相认可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因此第三者应当将从配偶处取得的全部财产全额返还给原配。【裁判案例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11件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之二”;司法观点见《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
被诉第三者的常见抗辩:在原配起诉第三者的案件中,被诉第三者常见的抗辩有两点--第一,否定与原告之配偶存在不正当关系;第二,否定与原告之配偶经济往来是基于不正当关系。譬如,有些案件中,原告之配偶通过公司员工工资的形式或者投资合作的形式与第三者之间发生的经济往来,即使原告能够证明自己的配偶与第三者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但是如果配偶与第三者的经济往来具有其他的合法依据,人民法院亦有不判决返还的高度可能。换言之,即使配偶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关系,但两者将其经济往来包装为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原配必须证明款项赠与系基于不正当关系才可以要求返还。说的直接点,法律对于第三者的行为予以否定评价,但不排斥第三者与配偶之间存在其他的合法真实交易关系和经济往来。
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财产返还请求权之诉讼时效问题:确认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诉讼属于确认之诉的范围,确认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诉讼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但是民事行为无效后所产生的财产返还请求权,作为一种债权请求权,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的财产返还请求权从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之日计算。
原配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款项之法律依据和诉讼逻辑推理:根据《民法典》第一条、第八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之间具有忠实义务,不得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夫妻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利,但是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社会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属于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挑战道德底线,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应当认定发生在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赠与行为归属无效,第三者应当予以返还。
关于被诉第三者是否全额返还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半数的份额,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如果仅判决第三者返还一半的款项等于变相认可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因此第三者应当将从配偶处取得的全部财产全额返还给原配。【裁判案例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11件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之二”;司法观点见《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
被诉第三者的常见抗辩:在原配起诉第三者的案件中,被诉第三者常见的抗辩有两点--第一,否定与原告之配偶存在不正当关系;第二,否定与原告之配偶经济往来是基于不正当关系。譬如,有些案件中,原告之配偶通过公司员工工资的形式或者投资合作的形式与第三者之间发生的经济往来,即使原告能够证明自己的配偶与第三者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但是如果配偶与第三者的经济往来具有其他的合法依据,人民法院亦有不判决返还的高度可能。换言之,即使配偶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关系,但两者将其经济往来包装为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原配必须证明款项赠与系基于不正当关系才可以要求返还。说的直接点,法律对于第三者的行为予以否定评价,但不排斥第三者与配偶之间存在其他的合法真实交易关系和经济往来。
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财产返还请求权之诉讼时效问题:确认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诉讼属于确认之诉的范围,确认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诉讼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但是民事行为无效后所产生的财产返还请求权,作为一种债权请求权,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的财产返还请求权从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之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