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冷暖自知 干净如始

  • 王良其律师
  • 2025-04-17 18:47:55
王良其:【刑事律师:冷暖自知 干净如始】前几年,我在看守所会见一嫌疑人。“王主任,我对你的辩护能力坚信不疑,自你接了这个案子后,就给我带来了希望。每次见过你之后,我都能睡好几天好觉。我希望你再对我这个案子交个底,不用书面的,口头答应就行:如果你能保证一下案件结果,在律师费之外,在一个星期之内,我向你认可的第三方账户打入500万元。可行?”他说。

“我坚信你无罪,根据证据和法律,你也是无罪,但我不能向你保证一定会是这样的结果。首先,按《律师法》等规定,刑事辩护不能进行风险辩护;第二,最终判决结果是由法院作出,并非是由律师作出,我向你承诺没有根据,除非是骗子;第三,我之所以敢于在法庭上与公诉人‘扳手腕’,是因为我不仅有专业支撑,更重要的是我保持自律,无明显的人品及执业道德软肋,做到不送黑钱、不收黑钱。若你我之间有法律之外的内幕金钱交易,可能很快就不能再为你辩护了。”我回答他。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别人不会知道的。而且,许多为我推荐的律师,他们也希望是这样操作。”他坚持道。“做大事者,不应当侥幸。况且,别人是别人,我是我,律师与律师之间也是有区别的。你前面聘了不少律师,同时也辞了不少律师,千里迢迢最终选定了我作为你的辩护律师,我在辩护过程会竭尽全力做三件事——专业、自律、敬业,同时决不放弃!”我坚定地说。

本律师认为,人的一切都应该是干干净净的——无论是面孔、衣裳,还是灵魂、思想。

老子曰:“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常读些所谓“无用的书”,那些哲学、宗教、人文方面的书籍,未必能改变你的外在命运,但能改变你的内心世界,使你拥有智慧、信仰、丰富的心灵生活,拥有一个强健的灵魂,因此也就改变了你与外在命运的关系,从而在精神上立于不败之地。“无用的书”,往往都是通过把具象事物高度抽象化,以形成我们对世界的认知。这种对世界抽象化的认知,可以成为人的文化基因,并深入到人的灵魂骨髄之中。

一个人一眼能够望到底,不是因为他肤浅,不够深刻,而是因为他太纯净。这样的纯净,让人敬仰。有的人云山雾罩,很有深度,其实,这种深度,并不是灵魂的深度,而是城府太深。这种复杂与深度,是险恶人性的交错。

    许多法科生不读哲学,不读历史,不读文学,不知道审美,所学仅限于法学一隅,触及不到法学的灵魂,最后成长为“三条”——知识仅是法条;思维就如线条;意志软如面条。没有基本的人文修养、美学修养,对公平与正义缺乏基本的感知能力与判断能力,用眼花缭乱的法律技巧为自己内心的麻木甚至邪恶辩护。
 
做事不可迟缓,言谈不可杂乱,思想不可游移,灵魂不可完全倾注于自身,或者过分焦躁不安,生活中不可始终忙碌不止。

有人问我,你曾经是最早的一批“证券律师”,为什么现在选择做起了刑事辩护?说实话,我至今都没搞清楚为何进入了刑辩律师队伍,也许是听到了来自灵魂深处的声音——男人,应具备血性与理智相融合的优秀品德。男人的品德是灵魂的体现,理智,沉稳冷静,是一个男人应有的品质。——风骨,是男人的灵魂。

律师是一个行动、思想、灵魂都在路上的职业——要把自己当成勤奋的律师新人,才能保持生机盎然。

世界上最难的事是认识自己;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是给别人提建议。

思考再三,还是顺便给所有的法律人奉上一句:万物皆空,因果不空。法律人应有自己的灵魂,为求办案业绩或因为自身胆怯——明知是错案却“将错就错”不去纠正,甚至还试图帮助掩盖,不仅对不住国家给的俸禄,而且也为自己种下“恶因”。 合肥·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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