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共情,利与弊

  • 商经法刘安琪
  • 2025-04-16 02:06:32
【律师共情,利与弊】

1.我做婚姻家事的案件很少

上周,朋友的朋友过来咨询离婚纠纷,让我受到很大影响

听她讲了家里的故事,期间她几度落泪,我给她递上我的维达三层面巾纸,一整包都用完了

把她送走后,那一整天,我觉得工作状态很差:在这个案子中,我代入感太强了,感受到也认同了她的委屈和不易;不仅是立场上,就连态度上也和对方站在了对立面

2.明天上午,上海浦东法院开庭

离婚案件涉及股权分割

搭档的是一位特别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

晚上和委托人做完庭前辅导,回来的路上我问:常做婚姻家事纠纷,是不是对于委托人就比较少的有代入感

她说,这件事很复杂:

如果代入感很强,自己也会受不了。刚开始做这个领域的时候,难免会有代入感,但这样一是自己痛苦,二是会影响关于法律方面的判断。现在做的久了,就不容易有太强的代入感了

但如果对于案件,没有任何的代入感,也不行。这样,就特别容易流于表面,不能深入到案件中,找到最好的方案和状态。

许多时候,只有沉到案件中,共情了委托人的经历,才能理解ta的选择,才能提出真正符合ta的利益的主张和策略。

3.许多年前,我在高中阅览室里看过人民文学刊登的一篇中篇小说,叫《爱与不爱都铭心刻骨》

今晚,又想起这个篇名,和部分的情节

仿个标题吧:代不代入,都殚精竭虑
律师共情,利与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