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卖,房子应该归谁?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5-04-12 02:43:40
小粤说法 【一房两卖,房子应该归谁?】买房,是件人生大事,高高兴兴买套房,却被告知这房的主人不是自己,心仪房屋竟被一房两卖,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一起来看看~@汕头中院
【基本案情】
高女士在某小区看中一套房子,向开发商交了定金1万元。几个月后,高女士支付了剩余房款,开发商向高女士出具收据。几天后,双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约定了交房日期、认购定金、解约条件、违约责任等事项。后开发商一直没有交付房产,高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协议返还购房款和双倍定金,并赔偿利息损失。
开发商表示,高女士签的是认购协议书,并非正式的买卖合同,开发商并未实际收到案涉房款。
经查,该房产于2023年12月备案登记在案外人名下。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就案涉商品房订立认购协议书,高女士支付了相应定金,开发商也开具收据确认收到涉案房价款,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现涉案房屋已由开发商另售他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高女士支付1万元定金系发生在双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之前,双方在协议中另行约定定金为10万元,但高女士并未在协议签订时向开发商支付10万元,故双方定金合同关系不成立,高女士无权向开发商主张赔偿双倍定金2万元。最终,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开发商返还高女士购房款并支付利息损失。
【法官说法】
购房往往承载着普通家庭的安居愿景,交易中的每一环节都需审慎对待。购房签约前,消费者应审查开发商资质,核实房屋是否具备合法销售条件;在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及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支付款项的性质及金额,并确保实际交付,同时要求开发商出具加盖公章的收据,确保交易留痕、有据可依,避免因证据不足、约定不清导致权利落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基本案情】
高女士在某小区看中一套房子,向开发商交了定金1万元。几个月后,高女士支付了剩余房款,开发商向高女士出具收据。几天后,双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约定了交房日期、认购定金、解约条件、违约责任等事项。后开发商一直没有交付房产,高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协议返还购房款和双倍定金,并赔偿利息损失。
开发商表示,高女士签的是认购协议书,并非正式的买卖合同,开发商并未实际收到案涉房款。
经查,该房产于2023年12月备案登记在案外人名下。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就案涉商品房订立认购协议书,高女士支付了相应定金,开发商也开具收据确认收到涉案房价款,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现涉案房屋已由开发商另售他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高女士支付1万元定金系发生在双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之前,双方在协议中另行约定定金为10万元,但高女士并未在协议签订时向开发商支付10万元,故双方定金合同关系不成立,高女士无权向开发商主张赔偿双倍定金2万元。最终,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开发商返还高女士购房款并支付利息损失。
【法官说法】
购房往往承载着普通家庭的安居愿景,交易中的每一环节都需审慎对待。购房签约前,消费者应审查开发商资质,核实房屋是否具备合法销售条件;在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及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支付款项的性质及金额,并确保实际交付,同时要求开发商出具加盖公章的收据,确保交易留痕、有据可依,避免因证据不足、约定不清导致权利落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