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集体私人可依法出资设立公司
- 律海拾光
- 2025-03-18 23:14:44
《公司法》第75条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董事,行使本法规定的董事会的职权。该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本条中对于规模较小的界定可以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判断。按照《公司法》第4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由此可见只有一个、两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会认为是股东人数较少,但具体多少个股东为股东人数较少,还得公司结合经营实际去判断。 国家集体私人可依法出资设立公司共读新公司法法律咨询律师说法
本条中对于规模较小的界定可以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判断。按照《公司法》第4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由此可见只有一个、两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会认为是股东人数较少,但具体多少个股东为股东人数较少,还得公司结合经营实际去判断。 国家集体私人可依法出资设立公司共读新公司法法律咨询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