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讨论会上,一个日本律师引用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工業所有権の保護に関するパリ条約)第一条第一款:この条約が適用される国は,工業所有権の保護のための同盟を形成する。
当时我翻译为:适用本公约的国家组成旨在保护工业产权的联盟。
后来翻阅了巴黎公约的中文版,该款规定译为:适用本公约的国家组成联盟,以保护工业产权。
我现在觉得吧,这两个译文都可以,说不上哪个更好。因为我是从日文翻译过来,语序和日文版相符(动词位置除外),而中文版本可能译自英文版,也会受其影响。所以,日本翻译的国际公约日文版与我们的中文版有各种各样的差异,其中有不少看了日文版才更清楚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