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光合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5-02-24 10:12:03
小粤说法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光合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光合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入选。2024年度广东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电白建设集团)与佛山市光合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光合懿德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光合懿德公司应向电白建设集团支付工程款1.6亿元。因光合懿德公司未履行仲裁裁决义务,电白建设集团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结果】

由于光合懿德公司被查封的231个商铺、128个车位均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政府打造的大型文旅项目“观心小镇”内,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协调,于2022年9月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整体拍卖上述商铺和车位,扣除必要费用后交付电白建设集团1.6亿元。因本案为广州仲裁委员会对双方没有争议的工程款先行裁决,其余争议部分尚在仲裁审理中,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达成和解。2024年1月,光合懿德公司依和解协议支付剩余款项934万余元,最终本案执行完毕1.7亿元。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聚焦“公正与效率”,主动服务大局,对359处不动产整体拍卖,既依法保障债权实现,又为地方重点项目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当被执行人已履行大部分义务后,执行法院继续推进尚未审结仲裁案件所涉债权债务达成和解,在被执行人履行相应义务后迅速解封财产,尽量减轻执行行为对被执行人经营的不利影响,实现纠纷高效实质化解,全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光合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