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学案例10】为他人提供寻求卖淫嫖娼合意场所的行为定性!
第一,容留卖淫罪中的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
第二,介绍卖淫罪中的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
第三,两罪区别:
主观上,容留卖淫罪要求有容留他人在自己支配场所里进行卖淫的主观目的。介绍卖淫罪要求被告人有通过自身行为或有利条件促成他人卖淫嫖娼行为得以实现的目的。
客观上,容留卖淫罪主要表现为为他人提供卖淫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介绍卖淫罪主要表现为卖淫者和嫖娼者架设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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