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是借钱,不是诈骗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2025-01-25 13:35:26 鄂检新闻普法宣传【我这是借钱,不是诈骗】在社交平台发布“炫富”视频及照片,将自己打造成“老板”人设,然后以各种理由向认识的人“借钱”不还,这究竟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日前,经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曾都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