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聂树斌案的代理律师...

  • 白日絮言
  • 2025-01-14 16:05:02
最近看到聂树斌案的代理律师,李树亭律师注销律师证的消息,看了李律师写的长文,对于文中提到的“你无法改变他人的因果”这一观点,我也深有同感。

律师界广为流传的“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从某种层面上来说,或许有一定的道理。某些诉讼案件的结果,有时候的确会影响当事人的人生。

的确,道法自然,我也相信世间有因果循环。但我不认同,律师应该把自己代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视为介入他人的因果,这份重担如果长期背负在律师自己身上,对任何人而言都是承受不住的。

法官掌握着每一个案件的审判权,一名基层法官每年办理数百甚至上千案件,每一个案件都牵涉了当事人的因与果。按理说法官掌握着案件的审判权,法官的权利和作用比律师大吧?但我们不能因此认为,法官介入了当事人的因果。

同理,律师是一个职业、一份工作,但在这个身份下面,依然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

从职业、工作层面而言,付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做到专业、尽责,达到 professional 的标准,把工作做好,做到无愧于心,修好属于自己的因果即可。

从心理健康层面而言,专业的律师还是要尽量避免动心、动情,就像专业的心理医生一样,给工作和生活留出明确的边界,不要因工作而内耗心力,对于案件结果,要看开一些,正所谓“尽人事,听天命”。

我个人经常在签合同前和当事人讲: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我能向你提供的情绪价值,有限但不多。我更多能提供的,是专业的法律服务,就像一条坚固的拐杖,就像一把结实的雨伞,不能保证你绝对不淋雨、不摔跤,但会尽我所能把你淋雨、摔跤的概率降到最低。

普法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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