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图录下证据

  • IT九熙
  • 2024-12-27 16:41:25
12345回应徐娇劝阻男子餐厅抽烟《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❶细则不算法,没有规定处罚措施,抽烟只能算是不道德。

❷餐厅不属于法律条例里规定禁止吸烟的公共场合,是否能吸烟全看老板的意思。

❸这家饭店的老板没禁止吸烟,那别人吸烟自己受不了,只有两个选择,一是离开这家饭店,另一是劝阻他人不要吸烟。

徐娇很明显选了第二种,刚开始徐娇是让服务员进行劝阻,劝阻无果后。徐娇亲自劝阻,并试图录下证据,结果被抢走手机。

画重点,【试图录下证据】,这点徐娇做错了,因为取证的前提是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吸烟人员在没有法律规定、没有室内禁烟标志的房间里吸烟,并没有侵犯权益。

徐娇拿着手机拍确实不妥,我觉得换成任何一个人,应该都不想被陌生人拿着手机拍吧思考抽烟男子称徐娇删除视频就会道歉

而且,吸烟人员都说了“把这支抽完”,意思就是抽完这支就不抽了,徐娇没必要逼的太紧。

下次再遇到这种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除非出台规定,明确不准室内抽烟,不然在劝阻无果后,只能选择离开[揣手]

注:我不抽烟,只是分析,如果哪里分析的不对请在评论区提出,我接受批评跪了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是全国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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