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工委公布多起案例回应社会关切
- 杨文战律师
- 2024-12-24 06:02:23
法工委公布多起案例回应社会关切律师说法 聊聊案例十,“有的法规规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不得从事某种职业。有公民对该规定提出审查建议,认为这类规定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问题。”
法工委的意见是:对特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作出限制性或者禁止性规定,确有必要,但过于宽泛甚至随意规定从业限制或者从业禁止,则不符合宪法关于“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的原则和精神。
律师开放麦 我认为不宜把对某类人不得从事某个行业的限制,简单理解为违背“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类限制肯定是基于该人以前的某些劣迹,既是对该行业从业人员的一种警示,更重要的是对该行为可能服务的对象的一种保护。而且限制从种行业不代表该人就不可以从事其他劳动行业。
比如有某些劣迹的人,不得从事服务于学校、幼儿园等接触未成年人的职业,最重要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行业也可能有类似这种需要限制从业的情况,大家还觉得有些哪该限制的?
法工委的意见是:对特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作出限制性或者禁止性规定,确有必要,但过于宽泛甚至随意规定从业限制或者从业禁止,则不符合宪法关于“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的原则和精神。
律师开放麦 我认为不宜把对某类人不得从事某个行业的限制,简单理解为违背“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类限制肯定是基于该人以前的某些劣迹,既是对该行业从业人员的一种警示,更重要的是对该行为可能服务的对象的一种保护。而且限制从种行业不代表该人就不可以从事其他劳动行业。
比如有某些劣迹的人,不得从事服务于学校、幼儿园等接触未成年人的职业,最重要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行业也可能有类似这种需要限制从业的情况,大家还觉得有些哪该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