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挂”不能开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4-11-19 03:57:52
小粤说法 【这“挂”不能开】近年来,网络游戏行业发展迅速,占据着不少人日常休闲娱乐的碎片化时间。但却有不法分子企图通过制作、售卖外挂等不正当手段,破坏网络游戏的公平性,损害广大玩家的游戏体验及游戏运营商的利益。制作、售卖“外挂”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会受到刑事处罚。案件播报

【基本案情】

范某和郑某都是某款网络游戏的玩家,二人协商开发该款游戏的外挂程序并销售赚钱。随后,范某便着手开发出了该款游戏的外挂程序,并以每张周卡130至150元的价格交由郑某销售。

郑某随后又授权张某作为销售总代理,张某再发展叶某进行销售,三人形成了稳定的层级式销售模式,并在各自销售中分别赚取每张卡约30元的差价。同时,龚某提供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帮助张某收取上述游戏外挂的销售款项,并获取约3%的佣金。

经统计,该外挂程序生成的外挂周卡共有3000余张,已激活1900余张。经鉴定,该外挂程序是通过技术手段未授权地增加了游戏原来所没有的功能,干扰了该款游戏程序的正常运行,为破坏性程序。

2023年3月至4月,以上5人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公诉机关经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

另查明,郑某曾于2022年7月因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裁判结果】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被告人郑某之前的缓刑判决,对本次犯罪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被告人范某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张某、叶某、龚某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分别判处不同刑期的缓刑,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郑某、范某提起上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游戏“外挂”通过篡改游戏正常的设定和规则,以作弊的方式增强游戏角色的技能,从而使玩家发挥出远超自身正常水平的能力,不仅严重破坏了游戏的平衡性,也会损害游戏体验感、公平性,导致游戏的生命周期缩短,损害运营方和广大玩家的合法权益。5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法院根据5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网络游戏参与者应当坚持公平、诚信的理念,自觉杜绝、抵制“外挂”;掌握专业技术的人员更要提升法律意识,将技术用于正途而非违法犯罪,用科技造福人类、推动社会进步,共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朗、公平有序的网络娱乐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这“挂”不能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