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厂长”恋爱记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4-10-23 03:13:07
小粤说法 【“王厂长”恋爱记】我是王厂……哦不对,不好意思还没缓过劲儿,我是老王,今天向大家讲讲我从无业游民,再到荣升厂长,最后一下没刹住,给整到监狱去了的那件事……

故事还得从街边那个小广告讲起……案件播报

【基本案情】

2016年,爱慕虚荣的我,无意间看到街边做假证的小广告,就定作了一本“房产证”。

2020年底,我认识了阿丽、阿花等贴心红颜知己。为了打造成功人设,我宣称自己是“食品厂主管”,编织了“可介绍工作”、“有个富婆干妈”等美丽谎言,成功虏获了多个女孩的芳心,并和对方谈起了“恋爱”。

交往期间,我不经意地炫出我的“房产证”“豪车照”,再配合我瞎编一通的创业经历,“女友”们对我的“高富帅”身份深信不疑。

但我心中也清楚,这个身份外强中干,要撑起“皇帝的新装”,捞更多的钱,还是要再下点功夫的……于是,我“戏精”上身,一人分饰多角,陆续以女儿患肺炎、父亲被车撞、母亲脑溢血、给厂里发工资、合伙投资项目等为幌子,陆续向“女友”们“借”了25万多元。

印象最深的一次,我以需要接收外国汇款为由,向阿丽借来了她的银行卡,再利用推测出来的银行卡密码,把她卡里的2万多元取了出来挥霍……就这样,我在不同的“女友”间巧妙周旋了两年,花钱如流水,小日子过得很滋味!

但是,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最终,我喜提这副冰凉的“银手镯”和数年铁窗生涯,多么痛的领悟!

【裁判结果】

经审理,法院判决王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3000元,责令其向被害人阿丽、阿花退赔相应经济损失。

【法院提醒】

江门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友,婚恋交友需谨慎,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的“白富美”“高富帅”等爱情故事,提高反诈防骗意识。涉及金钱来往时,务必擦亮眼睛,守护好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王厂长”恋爱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