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 刑事辩护律师的职业坚守

  • 王良其律师
  • 2024-09-29 13:06:03
王良其:【无罪辩护 刑事辩护律师的职业坚守】
——2024年9月28日在北京第五届瀛和刑辩论坛主旨演讲提纲

一、认罪认罚与捕诉一体

1.是冤假错案的根源制度之一
2.认罪认罚从轻,仅是增加个量刑情节,不能改变当事人的命运
3.认罪认罚让当事人让当事人自由、名誉陷入万劫不复
4.认罚认罚已经成为公诉机关掩盖证据不足、程序违法、推卸错案责任的手段
5.认罪认罚让辩护工作省时省力,但却让其后的辩护万分艰难
6.认罪认罚是当事人自我审判,使律师辩护工作毫无价值和意义
7.刑辩律师应放弃认罪认罚,律师应真辩
8.让当事人自证其罪,让无罪推定、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落空
9.捕诉一体让公诉人失去客观公正,把自己变成“当事人”
10.认罪认罚与捕诉一体,导致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空,变成检察官司法,破坏国家的法治

二、职务犯罪刑事辩护

1.监委立案由领导决定,而不是办案人员决定
2.监委留置针对不同的被调查人,会采取不同的刑讯逼供方式
3.监委办案互抄笔录、强迫退赃;同录有时只是“演戏”或不同录
4.公诉机关起诉照单全收监委的起诉意见书
5.法院不启动非法证据排除,案卷没有同录
6.不让证人出庭
7.认罪认罚在职务犯罪案件中效果“归零”
8.监委办案人员的软肋;案外陈情与案外辩护
9.六不原则:不认罪 不申辩 不解释 不自书 不悔过 不退赃 北京·北京国际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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