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醒丨在其位不谋其职,整改并罚款!
- 应急管理部
- 2024-09-03 15:58:50
应急普法【以案警醒丨在其位不谋其职,整改并罚款!】2022年7月24日,行政执法部门对某机械制造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20项隐患问题。随后,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延伸检查,查询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发现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吕某某存在两项违法行为:(1)未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未履行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职责。吕某某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五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执法人员依法出具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吕某某于2022年8月24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行政执法部门对吕某某的两个违法行为分别处罚款2万元。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决定对吕某某合并罚款4万元。同时,行政执法部门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对该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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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行政执法部门对吕某某的两个违法行为分别处罚款2万元。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决定对吕某某合并罚款4万元。同时,行政执法部门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对该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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