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朱征夫:#建议取消寻衅滋事罪#

  • 中国青年报
  • 2023-03-03 06:53:23
我看两会 【人大代表朱征夫:建议取消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流氓罪中分解出的罪名。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朱征夫再次呼吁取消寻衅滋事罪。他认为,寻衅滋事罪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惩治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对于一些无故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行为,有一定惩戒价值。但是,寻衅滋事罪的种种弊端时刻侵蚀着法律的根基,其模糊性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也会导致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据了解,这个建议,他从2008年担任人大代表后,一直呼吁到现在。
我国刑法第293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综合四川观察、人民政协报、中国新闻周刊、澎湃新闻)热搜第一!代表建议取消“寻衅滋事罪”
人大代表朱征夫:#建议取消寻衅滋事罪#人大代表朱征夫:#建议取消寻衅滋事罪#人大代表朱征夫:#建议取消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