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公安发布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通告

  • 红山晚报
  • 2022-06-24 17:44:25
赤峰公安发布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通告红晚快讯

警方通报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彻底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赤峰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广泛收集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1.非法持有、私藏、私存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气枪,军用子弹、其他非军用子弹、气枪铅弹行为;

  2.非法持有、私藏、私存炸药、黑火药、烟火剂、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行为;

  3.非法持有、私藏、私存管制刀具、弓弩等管制器具、电击器行为;

  4.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行为;

  5.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行为;

  6.非法邮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易制爆剧毒化学品或者在托运、寄递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行为;

  7.非法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行为;

  8.非法盗窃、抢劫、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行为。

  9.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烟花爆竹行为。

  二、举报说明

  1.公安机关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予以保密,依法保护。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惩处。

  2.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涉弩等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有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涉枪涉爆涉弩等案件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违法人员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涉弩等违法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3.凡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被抢、被盗或者丢失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不及时报告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公民发现遗弃的枪支、弹药、仿真枪、弩、爆炸物品或者疑似爆炸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4.本通告所称枪支包括: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制式枪支、非制式枪支及枪支零部件;弹药包括:以上各类枪支使用的制式、非制式弹丸;弩是指以机械外力助推箭的发射装置。爆炸物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各类爆炸物品以及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

  三、举报方式

  公民举报情况、提供线索,可拨打110或辖区公安分局联系电话。
赤峰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476-8821262
邮箱:cfsgajzazd@sina.com
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举报电话:0476-7235829
邮箱:1752168860@qq.com
巴林左旗公安局举报电话:0476-7869911
邮箱:124198698@qq.com
巴林右旗公安局举报电话:0476-6226373
邮箱:blyqzadd@163.com
克什克腾旗公安局举报电话:0476-5229331
邮箱:644631872@qq.com
林西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476-5327621
邮箱:601036330@qq.com
翁牛特旗公安局举报电话:0476-6333110
邮箱:1571090619@qq.com
喀喇沁旗公安局举报电话:0476-3750978
邮箱:2700449259@qq.com
宁城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476-4272505
邮箱:991001246@qq.com
敖汉旗公安局举报电话:0476-4321946
邮箱:532392490@qq.com
红山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0476-8341667
邮箱:723724944@qq.com
松山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0476-8409809
邮箱:806261861@qq.com
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0476-3513639
邮箱:307818988@qq.com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赤峰市公安局
2022年6月22日
赤峰公安发布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