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春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工程通信系统(施工部分)招标
- hgzb111
- 2022-06-22 09:41:42
【公告】长春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工程通信系统(施工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22-104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工程通信系统(施工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工程项目已由吉发改审批【2019】1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工程通信系统(施工部分)
2.2工程概况:4号线南延工程为既有4号线一期工程的延伸线,由天工路站向南沿临河街敷设,终点位于何家屯。线路长度4.485km(K15+966.500~ K20+457.214),共设置车站5座,全部为高架站,平均站间距为864m。4号线南延在福祉路西站与6号线换乘。采用与一期工程相同的轻轨系统。在绕城高速车辆段扩建10列位停车列检库。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春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工程全线,含2个控制中心(朝阳桥控制中心、南四环控制中心)、5个车站、1个车辆段。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项目开标后公示期后45天,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5月31日。
2.6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施工(安装)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个轨道交通项目通信系统工程的施工(安装)项目经理业绩,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6 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2019-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6月21日8时30分至2022年6月27日16时00分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7月13日9时00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