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公开举报“榆林市中院、陕高院拒不纠正冤案的瑕疵
- 榆林老乡评论会
- 2022-06-17 13:09:35
实名公开举报“榆林市中院、陕高院”的裁定书:均不敢提写举报人提交的1994年的原件:“土地承包合同书等证”和原职《老村长惠国升亲笔写材料一份证明是自已当年任职时经村委员会商量决定归还举报人名下承包地和会计惠张平到清涧县人民法院《一审庭审视频》为证,同样证明与惠国升老村长一致证言,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民主自治、民主管理。与清涧县林业局发放的“退耕还林(草)补助先是粮补凭证、后是惠农一本通存折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专用上转变金额至2022年划入数字证据,而提写被举报声称抄写一份划分地人口数充顶原始台账的徇私枉法。
举报人参加社员大会分配征地补偿款分红议事权利,参加了1999年开始的陕西省绿色长廊退耕还林工程等“苦力劳动己有成果证据链的真实性、客观性一审判决书、二审裁定书不敢提写的瑕疵,而村干部贺炳富之女贺艳霞长期退地、外甥张亚辉名下承包地退地和户口移出该村、均《分到人口分地分红款》是原压始人口分地台账本案的焦点,三级法官如一人审案?明显偏袒一方支持诈民肥官贺炳富村干部等提交的无原件《且当庭敢声称抄写的“划分地人口数、当庭阻止互质”假证充顶原始分地人口台账》的徇私枉法庭审程序?串通一气拒不纠正冤案,现恳求各位领导、网友看后再转发您的朋友圈让全国各界领导、网友评论当今法制社会、陕西省山高皇帝远农村农民维权难。
尊敬的各位领导及广大网友:我叫刘存万,户籍地陕西省清涧县下廿里铺镇梨家湾大队下廿里铺村小组。现住榆林市内,身份证号612731197005233410。
尊敬的各位领导、网友,该案我强烈不服,全国上下开展轰轰烈烈的扫黑除恶、无恶冶乱、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各级法官伋然违法办案、枉法裁判、顶风违纪,无法无天、说什么自查自纠、倒查20年的冤案、当下都在枉法裁判、制造冤案、而且拒不纠正、权力是用来服务国家和人民的,我怀着十分愤怒的心情向微博公开举报三级法官同流合污、沆瀣一气、徇私枉法。
被告贺炳富敢顶风侵占贫困户补助款3万元,无刑事?且敢将《绥延高速征收该村曹家林湾坟地时、串通组织“前任职、原始村委会负责人各有所得诈补利益链不知足,仗保护伞养成村情贯例,”并合计形成组织性亲戚加家族势力团体、再压“射击本案原始分地台账证据”不公开故意诈民“人口分地补偿款”肥官。从村民惠国升老村长或息,高速公路占用该村曹家林湾集体柏树林地移裁集体赔偿金66万元到位后,贺炳富小组长等人利用职权私定赔偿人瞒诈利益链各有所得,举报了至今无刑事责任。本案一审审判员白生哔支持“该圈内家族人和亲戚有组织性团伙伪证言”所出判决书。收到陕高院的裁定书后支持一审判决,踢皮球、无人管辖的冤案,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陕西省纯属走过场,无奈之下、我只好向微博平台、朋友圈公开此案由,让大家评说,让社会评说。请求领导、网友能耐心的看完我的材料,我郑重声明,维权证据链都是国家政府部门人员依职权制作的书证,从始至终统一证据不变维权、和一审庭审视频是剥夺、威胁我无一句辩论权等项的铁证,无半句虚言,经得起审视和推敲每一个细节、维有细节才是真相、唯有真相能还公道,始终依据合法的《土地承包合同书等证》等合法证据链维权,希望领导能耐心看看我的冤案公开信、请求依据公开、公正办理我的《基层传统村情贯例诈民肥官冤案》。
人民法院认定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原则认定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来认定,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正、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的证据。
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戚或者其他蜜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益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言,法律大于一切。
一、一审案号(2020)陕0830民初919号判决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一审《庭审视频》是证据,审判员进庭门、先直指举报人、威胁敢发言立马离庭等言词,剥夺当事人无一句巜凭法定证据辩论权》存在与村干部贺炳富有瑕疵,该庭审时间而用到审判员回忆自己下乡在梨家湾大队的一切事项上,明显存在瑕疵导致原告头痛失控签名,一审判决书上不提“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与村民会议记录”均明显写是《2017年3月的时间证据》,等证据复印件的真实性、关联性,客观牲判决书,支持《俩任村干部组织性瞒诈绥延高速征收曹家林湾坟地不在征收范围内、且领取补偿费利益链的人围占术的假证言》确有地方乱像故意仗权顶风诈民“全国政法教育整顿”在山高皇帝远陕西省走场子,何时能遇上当今包青天重修人间正道。
事实和理由。
一、1,2017年间,由于村里土地被绥延高速征迁,给村里支付了补偿款,由此村小组负责人贺炳富主持召开了村民会议,就村里补偿款的分配发放进行商议表决,最终决定按照征迁补偿款总金额按分地人口分一半,现有人口分一半,然而村上大多数村民都按该规定分配方案得到了补偿款,可是原告刘存万却并未得到分地人口人数2次补偿款5万余元,因此,原告多次向乡政府及公安系统进行举报,但均无果。
2、理由,
原告系被告村小组的村民,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依法亨有分红、村小组集体福利等的权益。
原告一直在被告村生产、生活、履行了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义务,在其它地方并没有任何能够赖以生存的土地及收入,如果没有土地,那么就没有赖以生存的基本生话的保障,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案件讨论会纪要》第5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是指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村、组生产生活,依法登记常住户籍地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益义务关系的人”的规定。以及依据《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22条规则》“村民具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待遇,不因村民会议民主表决或该村民出具放异保证而被取消,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不论有无承包地,均有权参与分配己经收到的土地补偿款费用的权利。不论是村民会议或民主会议决定的范围和问题,村民委员会不得以村民会议民主表决为由剥夺其成员的正当合法权益,村民具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待遇是特定的,不因出具放弃保证而被取消”的规定可知。不管是从法律规定、法理,还是情理的角度出发,原告主张自己有权利得到与其它村民一样的待遇是理所应当,应该得到支持。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其属于村集体合法村民,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依法享有承包地、分红、村民福利,恳请贵院依法在查清楚事实的基础上,以法律为准蝇,支持原告之诉请。
3,1990年左右原任村干部《在国策下“1990年左右,将村集体土地向村民名下分配承包地的书记刘玉璞与会计刘国瑞是父子关系,村长张建斌是2017年村干部贺炳富的二姐夫,俩任村干部串通有组织性的以刘玉璞父亲叫刘光贺为证据,与贺炳富是贺氏家族、在绥延高速征收曹家林湾祖坟补偿费是《合伙利益链》各有所得不知足。再次仗势故意压住射击本案由的原始《村集体向村民名下分配承包地、退地、给新生儿补地、户籍地移出该村村民的》原始台账不出据,组织人围占术编造假证据充顶原始实际人口分地台账,原告有证据向大队张明扬邮寄申请人口分地台账无果。
4,《村民会议记录》内容是:1,征地费总收入按分地人口和现有人口各分一半,
2,至3月8日为止、生死嫁取不加不减,为证。与退地无关,先有村委会向村民名下先分配的承包地、后才产生的退地。实际退地村民从1990年至1994年间,以刘玉璞父亲叫刘光贺给贺炳富家族顶半个儿子,张建斌是贺炳富的二姐夫为证据,村情贯例大家族人先开始的退地,贺炳富组长的女、叫贺艳霞长期退地和外甥张亚辉长期退自已名下的承包户及户籍地移出该村至今未归,有据己经分配了分地人口分红补偿款。
5、《当年下廿里铺村实际退地村民》如下。张建斌儿子张亚1人、惠大庆家庭4人,刘国平家庭3人、刘国杰3人(此二家庭于2016年贺炳富任职时归还承包地)、刘存万家庭退地3人(临时退地3年左右),贺炳富之女贺艳霞1人,惠和平之女惠荣1人、惠同儿子1人、刘玉金1人。《退地人只有贺艳霞、张亚辉长期退地及户籍地移出、惠荣长期退地的村干部贺炳富的关系户和内亲外甥分配给:分地人口分红补偿款》与原告临时退地的不平等的分地人口分红款案由。
也是一审审判员白生哗进庭《先直接威胁原告不准发言辨论、害怕的焦点》内含瑕疵,存在顶风审判程序,徇私枉法的始发站。
二、二审法院案号(2021)陕08民终209号。
原告的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
1,撤销清涧县法院(2020)陕0830民初919号民事判决书并发回重审或者改判二被上诉人支付53733元及上诉人因此损失的食宿费、误工费,迟纳金。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上诉的事实及理由。
一审法院对上诉人的证据未依法认定,径直做出判决,违背客观事实,存在认定事实不清乃至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之规定应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理由如下:按照被告的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征地分配按分地人口和现有人口各分一半”,其中两次分地人口分别为12029元/人和5882元/人,上诉人按分地人口分配的金额应得12029x3+5882x3=53733元,应由被上诉人支付,但被上诉人未支付。
对于上述人分地人口的证据有当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土地承包合同书为证。
一审法院未对上诉人递交的证据进行认定,经直驳回诉讼请求违背了证据认定事实的基本规则。
因此,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特提出上诉,请依法审理查明事实并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3、中院庭审时,上诉人和律师当庭向二审审判出示原件1998年政府发放的《土地承包合同书、2017年3月18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17年6月社员大会决定的“村民会议记录”第二条记裁:至3月8日为止、生死嫁取不加不减、时间同年同月证据,复印件表上明显记裁上诉人签名字参加“议事”权》证据。上诉人请求二审白玉钰审判长公开被上诉人在国策1990年左右原始分地台账,1994年及1998年原始《村集体向村民名下分配承包地、退地、给新生孩子补地、户籍地移出该村的原始台账》,当庭被上诉人敢声称誊抄写的一份台账,不敢互质让上诉人看,二审照一审不理上诉人请求播放《一审庭审视频》等项公开为证据的审判程序,上诉人讲明退地时间是一审白生哔定在1998年,确定不是上诉人所说,组长贺炳富的女子:贺艳霞及外甥张亚辉户口移迁出村能享受分地人口分红款?上诉人有《清涧县林业局发放“1999年一一2001年退耕还林(草)书证》为证官理承包地至今,凭自已的法定证据官理承包地与同村民同干共苦,为何被剥夺权益与《同村民不平等享受》?二审白审判长违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7条“下列情形,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原件书证,(4)账簿、记账原始凭证”之规定,二审法院白玉钰不敢公开《被上诉人表态誊抄写一份台账》的内含故意顶风国策《政法教育整顿》徇私枉法案。
4、二审裁定书:本院认为:合法的民事权益依法应受法律保护。上诉人虽因案涉承包地补偿款的归属与被上诉人产生争议,但认定上诉人是否享有案涉承包地经营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政府处理。二审本应法院依职受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
①、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存在明显瑕疵推责,照一审判决书不提上诉人提交的“土地承包合同书等证和惠国升老村长亲自所写一份《当年由村委会决策归还上诉人名下承包地官理与清涧县林业局发放的《1999一2010农户退耕还林(草)造林种草登记卡等证符合的真实牲、合法性、客观性?
5、二审白审判长不理上诉人当庭提交的原件《2017年3月18日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与2017年6月16日该村组长贺炳富主持的全村民大会决策的“村民会议记录”内容是:征地费总收入按分地人口和现有人口各一半,至3月8日为止,生死嫁取不加不减》的同年的3月18日和8日生效的同月“时间”证据》,且应当法院管辖、而踢皮球推给人民政府?二审法院作为终审法院,裁定以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驳回起诉,支持了《被上诉人当庭讲明了的誊抄写的“台头名称”注明的“1998年划分地补人口数”与村民会议记录》内容矛盾的假证据,明显徇私枉法。
三,向陕高院申请再审(2021)陕民申4184号,再审的事实及理由。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二审裁定书为证,以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驳回起诉,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第二条:原判决、裁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第三条: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第四条规定:原判决、裁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第六条规定: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
第九规定: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一审庭审视频为证据,进庭威胁敢发言立马连庭等言语)。
第十三条规定: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
明显将申请人提交的《2017年3月18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与“村民会记录”产生日期是2017年6月16日村民大会决策第2条:3月8日为止:决策,“同月的时间”证据和原职惠国升所写证明材料、会计惠张平到一审庭审证言等证据链,照一审的样子,沆瀣一气徇私枉法。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诉争的是“分地人口的确定”,并非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审法院将“土地补偿费分配”本该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偷挽概念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推给人民政府处理,符合“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的适用法律错误之再审条件。
陕西省高院:郭瑞做出的: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原审查明事实以及申请人在本案一、二审过程中的陈述,刘存万在1998年村集体调整承包地时己将其家庭承包地交回村集体,根据下廿里铺村的土地登记台账,申请人不享有该村承包地经营权的裁定书为证据,郭瑞认可的《原始台账就是二审时被申请人当庭受法官保护的1998年正月27日的划分地补人口数表:再审时被告提交的13户退地虚构假证据》的《三次庭三种不一样的伪证据》在《此三人法官面前》大于《始终不变、盖清涧县政府、下廿里铺乡政府、下廿里铺村委会章子的证明力度》?官官相护不理申请人提交已经形成的法定证据链。
依《陕高院裁定书》为据、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向二审只提供了1998年正月27日划分地补人口数表一种证据,
二审和再审法院均保护被申请人提交假证据,明显违法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7条规定:下列情形、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证、(4)账簿、记账原始凭证之规定。、而不依职依法责令被申请人提交《原始该村集体向村民名下分配的分地人口台账》与《村民会议记录》符合的证据?不理申请人提交的原始真实证据链复印件、明显故意不责令被申请人交出原始台账,支持了被申请人提交假证据矛盾的阅卷审判程序。申请人再次向微博实名诚述一审时只回话退过地一句话,被一审法官威胁申请人你敢发言就离庭等言语胁迫,确定在无其它言语、依(一审庭审视频,是阳光的敢公开的证据、四分之三时间白生哔都用到回忆当年下乡梨家湾大队的事项,法院讲证据、应当在陕高院裁定书出据日期算起二年内保存一审庭审视频》,该据《用权威和人民币钱加被申请人组织的人围占术言证》都无法改变的实际(物)铁证据。二审时申请人依据法定证据及事实诚述请求二审法院播放一审庭审视频,不理无果。《再审法院认可的一、二审向陕高院转交申请人的述说言词》是否改变了申请人的言词?。“1998年正月27日划分地人口数和13户村民因不想承担土地有关费用》二据,那个是下廿里铺村的原始台账?请求公开此原始证据,请求各级领导监督出据《一审庭审视频》为证。
有《俩任村干部即是一个家族又是亲戚关系组织性团伙作案的人围占术共商》伪证、言证与法定证据:承包土地合同书内容为证据,相反冲突》等证据明显冲突不一。而且申请人再向陕高院提交的1999年开始的陕西省绿色长廊工程、清涧县林业局发放的《退耕还林(草)造林种草登记卡》盖有清涧县林业局和财政局、下廿里铺乡政府、下廿里铺村委会章子的国家机关的书证、和“始终如一永久不变的《土地承包合同书:内容记载“甲方与乙方明显有法律效力》等证件的法定证据链在“榆林中院和陕高院裁定书”为证据、没有“誊抄写的假证据的证明力量”大?劳动力分不到人口分地补偿费、而户口移出该村的外甥张亚辉等长期退地、未参加退耕还林义务人仗势都己经享受到此款,明显违法了人民法院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认定原则》,且《陕西省高院认为“二审未影响实体权利”明显错误。明显的保护且违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7条规定“下列情形,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证:(4)账簿、记账原始凭证”之规定,再审法院采纳非原始书证,完全不理申请人提交的《土地承包合同书、内容、村民会议记录、记载》等证件的合法性,陕高院再次将《村民会议记录:己形成的法定证据时间与申请人提交的2017年3月18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无视,及申请人提交的台头明显《陕西法院网(2010)彬民初字第00036号网公开的实行村民自冶不能侵犯成员的合法权益》纠纷案和最高人民法院判例《村民自冶章或者村民会议决定不得对其成员履行义务设置障碍或者进行不当限制》一员峰经职社诉的案件比申请人的案由复杂胜诉?村民维权走到哪里难到那里。
四、村民张亚辉与村组长贺炳富家人及亲戚、外甥、不平等分配征地人口分红纠纷案由引发争议的《案由简单,事实清楚,证件时间与村民大会决策的村民会议记录:时间同月,证明无承包地经营争议》申请人的证据链合法,各级法院不采纳,而支持被申请人《誊抄写假划分地补人口数:证据和13户退地村民、无原件假证据》与《原始台账》内容矛盾的冤案。现有巜现任村组长录音为证、贺炳富将绥延高速征收土地补偿费转交》证言为据、违反村民大会决策的《村民会议记录》内容,集体经济之所以溃败,并不在于他是集体经济而差在于他蜕变成了村官私有经济和村大家族势力的经济,征地费应当是集体成员、众村民所有使用的、共同受益的经济,集体的征地补偿费到手变成了村组长贺炳富个人随意分配经济的权益,受侵权村民如实举报,官官护航村官腐败变成无人依据依法管辖的农村乱像路线,国策反腐战略有名无实,山高皇帝远导致民心失望。在轰轰烈烈的《扫黑除恶、无恶冶乱、贺炳富敢顶风作案》、有《保护伞在政法队伍系统教育整顿》之年护航,到底“有一股什么样力量在从中阻拦,地方势力大于国策和法律。无视:法律大于一切职权”?,该村共计有分红表为证据的88人小村子,组长贺炳富为何有如此大的本事,权力能通向榆林市中院至陕高院?申请人恳求媒体微博上各级领导、网友们关注,出示原始《国策:下廿里铺村集体向村民名下分配承包地、退、新生儿补地、户籍地移出该村》的原始村委员会向全村村民名下分配人口承包地台账为证据,在本村村民间因射击此据引发纠纷时应当正能量公开、来证明谁事谁非?并非某人私人财产。申请人的盖章子法定证据始终阳光如一不变,敢向社会媒体及任何部门提交,敢见任何检察院与法院互质。真相不是几句话就可以交代的,而是经得起审视推敲的每一个事实和细节,唯有细节才是真相,唯有真相能还公道。
实名举报人,刘存万,2022年4月30日,联系电话,18091273228。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