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洁取暖的概念和范围是什么?
《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所指的北方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等14个省(区、市)以及河南省部分地区。
清洁取暖是指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清洁化燃煤(超低排放)、核能等清洁化能源,通过高效用能系统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包含以降低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为目标的取暖全过程,涉及清洁热源、高效输配管网(热网)、节能建筑(热用户)等环节。
清洁取暖并非简单的“一刀切”去煤化,而是对煤炭、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等多种能源形式统筹谋划,范围不仅仅局限于热源侧的单方面革新,而是整个供暖体系全面清洁高效升级。
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煤炭、天然气、生物质清洁利用等问题,《规划》明确指出,只有集中使用、达到超低排放、接近天然气洁净水平的才是清洁化燃煤供暖,而且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天然气锅炉和壁挂炉要重点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生物质热电联产应实现超低排放,在城市城区生物质锅炉要达到天然气锅炉排放标准。
二、《规划》对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做了哪些部署?
(一)国家-地方-企业分工实施。清洁取暖工作涉及能源供应、价格机制、财政支持、环保监督、公用设施等多项内容,归属于不同主管部门。《规划》从国家-地方-企业层面明确了任务分工。国家部门做好总体设计,指导推动,做好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地方政府各级政府明确主管部门,精心组织实施;企业承担供暖主体责任,提供优质服务。
(二)设置机构、制定方案实施。《规划》提出专门设立清洁取暖规划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推进《规划》执行;各地方明确专门机构组织开展清洁取暖工作,建立常态协调机制,加强政府部门间及政企协作。地方各级政府明确责任部门,建立管理机制,改变农村取暖无规划、无管理、无支持的状况。清洁取暖涉及面广、路线多样,无法一套模式全国复制,各地方从自身实际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环保高效的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尤为重要。
三、北方地区有哪些清洁取暖方式?
(一)天然气供暖。天然气供暖是以天然气为燃料,使用脱氮改造后的燃气锅炉等集中式供暖设施,或壁挂炉等分散式供暖设施,向用户供暖的方式,包括燃气热电联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燃气锅炉、分户式壁挂炉等,具有燃烧效率较高、基本不排放烟尘和二氧化硫的优势。
(二)电供暖。电供暖是利用电力,使用电锅炉等集中式供暖设施或发热电缆、电热膜、蓄热电暖器等分散式电供暖设施,以及各类电驱动热泵,向用户供暖的方式,布置和运行方式灵活,有利于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蓄热式电锅炉还可以配合电网调峰,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三)清洁燃煤集中供暖。清洁燃煤集中供暖是对燃煤热电联产、燃煤锅炉房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后(即在基准氧含量 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35、50 毫克/立方米),通过热网系统向用户供暖的方式,包括达到超低排放的燃煤热电联产和大型燃煤锅炉供暖,环保排放要求高,成本优势大,对城镇民生取暖、清洁取暖、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起主力作用。
(四)可再生能源等其他清洁供暖。包括地热供暖、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太阳能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
地热供暖是指利用地热资源,使用换热系统提取地热资源中的热量,向用户供暖的方式。
生物质能清洁供暖是指利用各类生物质原料,及其加工转化形成的固体、气体、液体燃料,在专用设备中清洁燃烧供暖的方式。主要包括达到相应环保排放要求的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锅炉等。
太阳能供暖是指利用太阳能资源,使用太阳能集热装置,配合其他稳定性好的清洁供暖方式向用户供暖。太阳能供暖主要以辅助供暖形式存在,配合其它供暖方式使用,目前供暖面积较小。
工业余热供暖是指回收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经余热利用装置换热提质,向用户供暖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