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起实施!#深圳为学前教育立法# :2至3岁幼儿托管纳入管理
- 深圳特区报
- 2022-07-08 23:07:31
【今年9月起实施!深圳为学前教育立法 :2至3岁幼儿托管纳入管理】深圳“幼有善育”有专门立法保障——《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近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2至3岁幼儿托管纳入学前教育管理,提升幼儿托管供给能力,为职场父母减轻负担。
《条例》明确了学前教育的性质和地位:是学校教育制度的起始阶段,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幼儿园建设应当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其中,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应当设立为普惠性幼儿园,与所在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幼儿园所在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幼儿园应当在首期建设,并与首期主体工程同时完成联合验收。
非编幼儿园教师收入低、流动性大是困扰学前教育发展的一大难题。《条例》要求,市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工资指导标准。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纳入总量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参照同等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
为保障儿童权益,《条例》要求,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园制度,除健康检查外,招生、编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评。
为了保持学前教育的社会公益事业性质,《条例》作出了“逐利限制”:公办幼儿园不得转制为民办幼儿园,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更多条例解读,戳链接了解>>
网页链接
《条例》明确了学前教育的性质和地位:是学校教育制度的起始阶段,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幼儿园建设应当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其中,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应当设立为普惠性幼儿园,与所在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幼儿园所在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幼儿园应当在首期建设,并与首期主体工程同时完成联合验收。
非编幼儿园教师收入低、流动性大是困扰学前教育发展的一大难题。《条例》要求,市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工资指导标准。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纳入总量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参照同等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
为保障儿童权益,《条例》要求,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园制度,除健康检查外,招生、编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评。
为了保持学前教育的社会公益事业性质,《条例》作出了“逐利限制”:公办幼儿园不得转制为民办幼儿园,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更多条例解读,戳链接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