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快!”广东广州,一环卫公司高...
- 鄂有正能量
- 2023-03-20 21:18:47
“痛快!”广东广州,一环卫公司高管给环卫工开会,当场手指一名环卫工,怒声呵斥:“你再给我顶一句,我立马让你走!”还当场要对环卫工罚款。对此,这家环卫公司回应说,这名高管已被调整为一线普通员工,有报道说是调整为环卫工人了。
这家环卫公司做的很大,是一家上市公司。视频里,这名男高管穿着黑色上线,站在前面,正在对一群穿着环卫工衣服的大叔大妈训话,情绪激动。坐在底下的一位大妈似乎对男高管的训话提出了质疑。
男高管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了侵犯,当场发飙:“你再给我顶一句,我立马让你走!”大妈出声辩解,男高管更加生气,指着大妈,大声说:“你等下给我签离职!你明天就走!”大妈赶紧说:“我闭嘴!”
而男高管仍然说:“罚500!”大妈还嘴说:“罚500就罚500吧!”高管更生气了,说“罚1000!罚单开起来我签字!造反呐!”大妈还在辩解,高管更生气了:“你现在就走!工资扣完!”大妈还说:“我不走!”高管说:“这个人开除!”
公司今天回应说,争执原因为项目管理人员对个别员工工作状态不满意,导致在项目服务质量会议上产生语言争执。男高管的行为不符合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公司未对视频中的女性员工未采取任何处罚措施,一线工人是公司重点保护的。
确实,环卫工作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招录员工的门槛虽然不高,但对人员数量的需求却是绝对很高的。而且,他们的工资也并不高,工作内容却很辛苦,像这种环卫企业,不少的利润都来源于环卫工人的辛苦劳动,如果公司内部对员工就是这种态度,很容易打击一线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也容易影响公司形象。
现在就有网友提出:“环卫工人太不容易了,干着最累的活,挣着最少的工资,还得被管理者骂,顶嘴就罚款开除!”得到了不少网友的赞同。
不过,现在公司对这名男高管的处理,说明这只是一个个例,并没有得到公司的支持,也确实赢得了不少网友的点赞。
其实,视频里那名管理人员的言论,不仅仅是不符合某个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而是很可能已经违法的问题。
首先来说,作为用人单位,虽然对员工具有管理权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绝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任意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开除某个员工。
正是因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为保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所以《劳动合同法》才对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做出严格限制,规定只有在劳动者具有6种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面无责开除员工,这六种情形包括: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者欺诈、胁迫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个事件里,男管理人员开除女员工的理由是不服从管理,那这个情况事故属实,是否达到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程度,都是需要核实的。一般如果仅仅是开会时顶嘴,恐怕就算是违反规章制度,恐怕也是达不到严重的程度的。
所以,单就这件事而言,男高管要想开除这名女员工,恐怕法律也不会答应。
其次,男高管要对女员工罚款,也是不太可能的。
根据现行法律,罚款是一种公权力,《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授权公司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根据《立法法》、《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财产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定和规章的设定,所以公司是无权对员工进行处罚的,包括制定可以对员工罚款的公司规章制度。
就算这名男高管的意思是扣女员工的工资,而不是罚款,那也是不允许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扣工资第一要有劳动合同约定,第二要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第三每月不能超过工资的20%,而且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在这个事件里,女员工顶嘴会给公司造成损失,好像不大可能,再说就算真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也不可能把女员工的工资扣完。
所以,举头三尺有法律,开公司,当领导,也不是想对员工怎样就怎样的。社会百态
这家环卫公司做的很大,是一家上市公司。视频里,这名男高管穿着黑色上线,站在前面,正在对一群穿着环卫工衣服的大叔大妈训话,情绪激动。坐在底下的一位大妈似乎对男高管的训话提出了质疑。
男高管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了侵犯,当场发飙:“你再给我顶一句,我立马让你走!”大妈出声辩解,男高管更加生气,指着大妈,大声说:“你等下给我签离职!你明天就走!”大妈赶紧说:“我闭嘴!”
而男高管仍然说:“罚500!”大妈还嘴说:“罚500就罚500吧!”高管更生气了,说“罚1000!罚单开起来我签字!造反呐!”大妈还在辩解,高管更生气了:“你现在就走!工资扣完!”大妈还说:“我不走!”高管说:“这个人开除!”
公司今天回应说,争执原因为项目管理人员对个别员工工作状态不满意,导致在项目服务质量会议上产生语言争执。男高管的行为不符合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公司未对视频中的女性员工未采取任何处罚措施,一线工人是公司重点保护的。
确实,环卫工作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招录员工的门槛虽然不高,但对人员数量的需求却是绝对很高的。而且,他们的工资也并不高,工作内容却很辛苦,像这种环卫企业,不少的利润都来源于环卫工人的辛苦劳动,如果公司内部对员工就是这种态度,很容易打击一线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也容易影响公司形象。
现在就有网友提出:“环卫工人太不容易了,干着最累的活,挣着最少的工资,还得被管理者骂,顶嘴就罚款开除!”得到了不少网友的赞同。
不过,现在公司对这名男高管的处理,说明这只是一个个例,并没有得到公司的支持,也确实赢得了不少网友的点赞。
其实,视频里那名管理人员的言论,不仅仅是不符合某个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而是很可能已经违法的问题。
首先来说,作为用人单位,虽然对员工具有管理权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绝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任意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开除某个员工。
正是因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为保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所以《劳动合同法》才对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做出严格限制,规定只有在劳动者具有6种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面无责开除员工,这六种情形包括: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者欺诈、胁迫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个事件里,男管理人员开除女员工的理由是不服从管理,那这个情况事故属实,是否达到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程度,都是需要核实的。一般如果仅仅是开会时顶嘴,恐怕就算是违反规章制度,恐怕也是达不到严重的程度的。
所以,单就这件事而言,男高管要想开除这名女员工,恐怕法律也不会答应。
其次,男高管要对女员工罚款,也是不太可能的。
根据现行法律,罚款是一种公权力,《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授权公司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根据《立法法》、《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财产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定和规章的设定,所以公司是无权对员工进行处罚的,包括制定可以对员工罚款的公司规章制度。
就算这名男高管的意思是扣女员工的工资,而不是罚款,那也是不允许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扣工资第一要有劳动合同约定,第二要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第三每月不能超过工资的20%,而且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在这个事件里,女员工顶嘴会给公司造成损失,好像不大可能,再说就算真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也不可能把女员工的工资扣完。
所以,举头三尺有法律,开公司,当领导,也不是想对员工怎样就怎样的。社会百态